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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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4年10月27日

  一、历史沿革 

  呼和浩特市盐业分公司成立于1954年1月,原名呼和浩特盐业批发站;1959年1月至1980年1月,先后归属于呼和浩特市商业局、呼和浩特市轻化局管理;1980年1月,呼和浩特盐业批发站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直属管理;1984年9月27日,呼和浩特盐业批发站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轻工业厅1984〔121〕号文件,更名为“呼和浩特盐业公司”;后全区统一更名时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”。 

  1991年6月,依据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批复成立呼和浩特市盐务管理局。盐业公司与盐务局一套机构、两块牌子,实行职责分开、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,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(盐务管理局)垂直管理。2018年盐业体制改革后,盐务局职能划归到政府相关部门。 

  二、公司性质与机构设置 

  呼和浩特市盐业分公司属国有企业,注册资本20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唯一直属分公司,并于2018年获得国家3A级食盐批发许可证。 

  公司总经理由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选拔聘任,现任总经理周兴林。公司设有五个职能部门:党务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、财务(资产管理科)、盐品营销科、产业科;下设四个机构和浩特市盐业配送中心、土左旗盐业支公司、托县盐业支公司、武川县盐业支公司。此外还有和林县、清水河县2个非直属盐业公司。现有职工47人,内退职工6人。 

  三、公司其他情况 

  公司承担呼和浩特市1.72万平方公里,300多万人口的食用碘盐以及除两碱工业盐以外的其它工业用盐的计划、调运、储存、供应工作,供应区域包括市内四区:新城区、回民区、玉泉区、赛罕区,周边个旗县:土左旗、托县、武川县、和林县、清水河县。 

  经营范围包括食盐、畜牧用盐分、融雪剂、融雪批发(凭许可证经营);日用百货、预包装、散装食品(不含乳制品)(凭许可证经营)、农畜副产品、化工原料及产品 (不含杀鼠剂等有毒、危险、爆炸化学制品及原料)、矿产品、饲料及添加剂塑料、纸、革制品、建筑材料的销售;自有房屋租赁;普通货物运输(凭许可证经营);仓储业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 

  四、公司发展理念 

  呼和浩特市盐业分公司积极贯彻转型变革脱困,创新融合发展”的兴企战略,紧紧把握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1151”工作布局,创新思维、创新管理,探索创新发展路子,为内蒙古盐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   

  公司地址: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路盐站西巷(公司院内有铁路专用线,南邻光明街、西邻西二环,交通便利,具有很好的物流发展优势)        

  业务办理电话:2272290(销售)、2276439(行政) 

  邮编:010050